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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炬开发区教育办公室是区党委、管委会领导下对全区基础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及民办教育实行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工作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律、法规,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制订的各类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。
2、根据区内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不同阶段,制订区内各类教育事业的有关办法和规定,制订全区各类教育事业中、长期发展的规划,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对区内各办学单位进行综合服务和协调,统筹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各办学单位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区教育工作安排,落实分级办学责任,组织交流办学经验,继续推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。
4、负责管理好校长队伍,并配合党委做好校长的选拔、考评和聘后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抓好全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素质的提高,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内的人员编制、干部配备、人员调整和职称评定的工作,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。
6、负责管理区教育基金,编制教育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,管理全区教育经费,监督各校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。
7、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,负责拟订筹建区各类学校计划,报区委审批。
8、承办区党委、管委会及市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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